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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增强教师法律意识,深入推进依法治教,9月22日下午,阜沙镇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活动月专题培训,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高级讲师、市“三名”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周立胜主任作了《教师的法律视野——以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为例》专题讲座,镇教体中心易晓军老师主持本次活动。
教师需要有一定的法律视野,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,才能妥善应对校园突发事件,依法执教。周立胜主任首先为教师们普及了常见的法律,如《教育法》《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,明确指出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,结合校园典型的学生伤害事故,让教师明白了真实提高法律思维能力的意义,这既是教师职责的要求,也是保护学生的同时保护自己的需要。
在培训过程中,周立胜主任还从教师的法律权限、教师的法律责任、教育行政处罚具体行为、教师侵权行为的常见类型等方面去拓宽教师的法律视野,以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为例,现场与老师们互动答疑,老师们积极思考发言,进一步理解了案件适用何种民事责任归责原则,案件的责任主体等。通过这一次学习,老师们获益匪浅。
最后,阜沙镇教体中心习晓明主任强调,全镇教师要以此次学习培训为契机,将所学付诸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去,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荣誉感,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护法、用法,提升教育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,尽教书育人、立德树人的责任,努力成为“四有好老师”,做学生的引路人。